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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浓吸氧致双目失明男童告人民医院获赔20万

www.PharmNet.com.cn 2007-12-29 北京晚报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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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童明明因肺炎到人民医院接受高浓度吸氧治疗却导致双目失明。明明将人民医院诉至法院索赔90余万元。昨天明明父母与人民医院在西城法院达成调解,医院赔偿明明20余万元。
 
    2002年1月,明明在人民医院早产降生,一个月后因患肺炎又到人民医院,医生根据其病情作了高浓度吸氧治疗。出院后,明明的母亲赵女士发现孩子的眼睛不追光,经诊断为新生儿视网膜病变,属于不可逆转的终身双目失明。赵女士把责任归咎于医院给孩子吸氧高达197个小时致使孩子失明,并于去年底提起诉讼,索赔90余万元。
 
    在法庭上,人民医院表示,根据当时明明的病情,如果不吸氧,可能有生命危险。而且卫生部对早产儿吸氧的相关规定在2004年也就是给明明治疗之后才出台的,因此不同意赔偿。为辨明责任,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是,医院有用氧时间过长住院时没进行眼科检查等的过失与不当使明明丧失了恢复的可能性。同时认定人民医院有C级医疗过错需承担少部分责任。
 
    法院依据鉴定结论进行调解使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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