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行为登记管理规定
《规定》共13条,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行为的处置权限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行为的十六种情形。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注册产品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不按法定产品标准进行出厂检验或提供虚假检验合格证明材料;涂改、出租、出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提供或转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等。《规定》指出,各级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对须实施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应及时移交同级稽查部门处理;各级稽查部门对所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后,应及时转告同级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归入企业日常监管档案;对触犯刑律的严重不良行为应及时上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规定》还明确了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行为的处置权限。包括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一年中发生第1次不良行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出不良行为警告书;对一年中发生2次不良行为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1~3个月;对一年中发生3次不良行为的,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整顿结束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企业不良行为情节严重,须依法吊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予以吊销,并向社会公告。同时,不良行为登记表必须归入企业监管档案,作为今后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暂缓行政审批、评判企业诚信度以及实施其他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 相关报道
-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约束派驻药企监督员行为 (2008-01-02)
· 湖南省政府专题听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汇报 (2007-12-29)
· 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 (2007-12-29)
· 陈竺报告医改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 (2007-12-29)
· 医院人工流产广告进网吧 监管部门挺为难 (2007-12-28)
· 加强边贸进出口药品质量监管的工作思路 (2007-12-28)
· 食品安全法草案分组审议 分段监管体制成焦点 (2007-12-28)
· 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国开通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 (2007-12-28)
· 药监部门:加强监管 打造负责任的药品监管机构 (2007-12-28)
· 上海药监局奉贤分局加强医疗器械监管 (2007-12-28)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