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首页 - 医药招商 - 生意圈 - 医药搜索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医药研发 - 医药资源 - 中医药 - 百姓OTC - 医药人才 - 医药站点 - 保健品 - 器械设备 - 医药论坛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防伪警示

4种违法广告药品在甘肃省暂停销售

www.PharmNet.com.cn 2008-01-2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为进一步巩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成果,维护全省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近期监测到的严重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误导消费者的4个典型违法广告药品:济南明鑫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苦参素片河南省畅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养肾活血酒天津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葶苈草颗粒唐山景忠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耳聋胶囊等药品采取停止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上述药品广告在宣传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州局要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停止销售上述违法广告药品;在违法广告药品停售期间各市州局要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继续销售上述违法广告药品要依法从严处理;有关企业应在原广告发布媒体和版面按照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并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
 
    此次对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是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违法广告药品第二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过对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强制措施后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药品监管部门在违法药品广告整治中真正取得了主动权使过去无踪可觅的违法药品广告主浮出了水面迫使其在媒体发布更正启事主动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对“4种违法广告药品在甘肃省暂停销售...”发表评论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