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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布警示千万不要“冒死吃河豚”

www.PharmNet.com.cn 2008-02-03 新华网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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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市卫生部门发现,有餐饮企业违法加工、销售河豚鱼。为此,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发布警示,提醒公众,河豚鱼体内含有剧毒,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冒死吃河豚”。
 
    几乎所有种类的河豚都含有河豚毒素(TTX),河豚毒素主要存在于河豚的性腺、肝脏、脾脏、眼睛、皮肤部位以及血液中,其卵巢和肝脏含有剧毒。人体中毒后发病急速而剧烈,最初感觉口渴,唇、舌、手指发麻,而后出现胃肠道炎症,进而发展到四肢麻痹、失调,血压及体温下降,重症者会因呼吸衰竭致死。
 
    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还提醒餐饮业户,河豚鱼为有毒性食品原料,属于《食品卫生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各餐饮单位及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非法生产加工。鉴于我国河豚鱼资源丰富,卫生部于1993年组织有条件的省市开展河豚鱼卫生管理与科学利用研究,在严格的实验条件下,有组织地开展了去毒后的鲜河豚鱼人体自愿试食试验。同时,卫生部规定,参加试食试验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经过批准。
 
    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如发现有餐饮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可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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