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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以保险养老代替农民“养儿防老”

www.PharmNet.com.cn 2008-03-10 中国青年报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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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儿防老”是不少农民的信条,而今,那些最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已开始进入老年,其养老问题难以回避。
 
    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委员今天提出建议,开展优先覆盖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解决这一难题。
 
    他说,不从制度上解除农村计划生育夫妇养老的后顾之忧,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就难以实现。
 
    他建议,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其基本原则应该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独生子女或“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中,丈夫或妻子年龄在45岁以上的,采用现行的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办法解决养老问题;而丈夫或妻子年龄在45岁以下的,适用本制度。
 
    他说,按此办法,有资格参加的最大人口数为1亿人,占农村人口的15%,占全国人口不到8%。假设独生子女、“双女户”计划生育父母100%参保,每年每人缴费600元,中央财政补助30%,即600元的年缴费中有180元由中央财政支出,那么,每年中央财政支出大约180亿元。如果只在中西部实行,每年中央财政支出仅为103亿元。用100亿元即可基本解决中西部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保险问题,“既利国又利民,既现实又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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