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防治都存在哪些问题?
职业病已成为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显示,全国每年报告发病万余例,现存累计患者67万余人,而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报告数字;职业危害行业多,接毒人数达2亿,每年因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我国已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
那么,我国职业病防治都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才能有效防治职业病?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原副主席、书记处原第一书记张俊九。
记者:我国早在2001年就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为何职业病防治话题至今还如此沉重?
张俊九:《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已经7年,但是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国家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混乱,对职业卫生工作职能划分事权不统一,造成管理无力。根据有关规定,卫生系统不再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不再履行管理职责;而安监系统又没有实行现场监管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支撑体系,无法履行职责,这就使得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处于无人负责的无力状态。
其次,职业危害不像伤亡事故那样触目惊心,一些地方政府重“红伤”轻“白伤”,不重视职业病防治。比如,有的地方不制定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不规定控制职业病发病率具体目标和措施。有的甚至规定到企业监督检查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实施,极大影响了正常监督执法。
还有,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缺乏防治职业病的针对性,使得企业逃避对职业病人的治疗和补偿责任,难以保障劳动者权益;此外,工伤保险执行不力,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差等,也都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记者:我们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只在谈及“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时,指出要“加强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病防治”。几天来,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政府工作报告应该加上“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上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内容。您对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哪些建议?
张俊九:当务之急是尽快理顺监管体制,完善工作体系。建议国务院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明确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部门,整合行政资源,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建立事权专一、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工作机制,纠正多头执法、管理混乱、影响工作的局面。同时,尽快召开“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国现阶段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与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作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将职业卫生工作和职业危害情况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政府执法责任。
记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工会应该怎样发挥作用?
张俊九: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工会的优势所在。作为群众组织,工会可以充分发挥一线劳动者最关心自身安全健康,最清楚哪里有隐患的优势,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但这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工会依法履行群众监督职责,行使相应权利,重视工会的意见和建议,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供方便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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