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十大消费侵权案例 七个威胁健康
北京市工商局今天公布2007年度十大消费侵权案例,包括“医托”、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产品等,其中,七个案例都关乎百姓健康。
◆ 1、北京慈安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雇托虚假宣传案
自2007年1月起,部分患者在总政大院、儿童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医三院等看病时被“医托”哄骗至北京慈安中医门诊部就诊。另查,该门诊部还将坐诊医生“包装”成为“国家级科技先进成果奖”获得者、“中国中医科学院院士”。东城工商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 2、北京中育慧之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该公司于2006年11月在其编辑的《2007年中考、高考备考“母题”》光盘的包装上宣传“北京大学慧之光教育”、“北大慧之光教育系列产品”。经查,“北京大学慧之光教育”、“北大慧之光教育”机构并不存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宣传的“考试成绩上升”。西城工商分局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
◆ 4、陶树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陶树清从天津某地批发市场分别购进300余瓶五粮液、茅台,均为假冒产品。延庆工商分局全部予以没收,并对其罚款16.35万元。
◆ 5、李华斌等销售假冒商标汽车配件案
2007年5月27日,海淀工商分局在李华斌、牟锡昭、金友平等人的经营场所查获假冒大众、钱潮、飞燕、骆驼、汇众等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48种12000余件及大量假冒的商标标识。经法院审理,李华斌等人被判刑。
◆ 6、《时尚健康》杂志社发布违法广告案
◆ 7、周德民无照销售鲜猪肉案
2006年12月4日,周德民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猪肉批发被查,所售猪肉“水分项目不合格、磺胺类项目不合格”。
◆ 8、朱宝亭销售无产品检疫证明食品案
朱宝亭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向超市配送食品,且配送的“红五花”冷冻猪肉、乌鸡、三黄鸡等食品无法提供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崇文工商分局没收朱宝亭尚未售出的食品并处罚款10万元。
◆ 9、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公司虚假宣传案
该公司2006年期间在报纸共发布18次常润茶广告,广告中“祛色斑、百万人亲身验实效、连续多年荣获‘消费者最满意大奖’、‘最受消费者推崇奖’”等内容。经调查核实为不实宣传。丰台工商分局对其罚款7.3万元。
◆ 10、北京京石丰田汽车销售公司虚假广告案
该公司在自己的网站和某报纸《汽车时代版》中发布含有“京石丰田4S店”、“维修保养工时费用5折起”等内容的广告。经查,该公司无汽车维修许可证,也不具有一汽丰田4S店的授权经营资格。丰台工商分局对其罚款9.3万元。 (记者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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