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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用药问题是怎么发生的?
www.PharmNet.com.cn
2008-04-09
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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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进行自我医疗时,常会出现重复用药问题,这是由于对药品名称的认识不准确造成的。每个药品一般有二个
标准
名称,一是国家药典委员会规定的通用名,另一个是它的化学名。如阿司匹林(Aspirin)为通用名,乙酰水杨酸为其化学名。另外不同厂家、不同剂型的产品有很多商品名,因此造成了同一药品会有不同名称的现象。最常见的是阿司匹林、扑热息痛等老品种,这种一药多名现象在复方制剂中更为常见。如扑热息痛的通用名为对乙酰氨基酚(paracetamol),化学名为N乙酰基-P-氨基酚,扑热息痛只是它的别名,而其商品名就更多了,在国内至少有十几个,比较知名的有必理通、百服宁、泰诺林、斯耐普、安佳热、静迪等,其中百服宁、泰诺等又有许多系列产品,分别冠以
婴儿
***、
幼儿
***、
儿童
***。作为消费者,大多对化学名、通用名看不懂、记不住,更多的是认同商品名,以为不同的商品名就是不同的药品,因此,在生病时,有可能同时服用不同品牌的药品,无形中使同一药物的剂量增加了许多倍,容易造成对人体的侵害。 因此,在用药时,一定要分清哪些药可以一起服用,哪些药不能一起服用。当不清楚药品的主要成份时,可向药店或医院的专业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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