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行业动态

关于征求《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意见的函

  • 化妆品网
    
 
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四川、陕西省(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为加强对全国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的监测,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科学管理、客观决策提供依据,我司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请组织你省(市)监测中心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报我司一处。
 
    联 系 人:叶宝东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电子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对“关于征求《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意见的函...”发表评论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