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首页 - 医药招商 - 生意圈 - 医药搜索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医药研发 - 医药资源 - 中医药 - 百姓OTC - 医药人才 - 医药站点 - 保健品 - 器械设备 - 医药论坛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行业动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论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方案的通知

www.PharmNet.com.cn 2008-04-3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字号:放大 正常
  • 化妆品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是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工作的重要创新平台和载体。切实加强对重点研究室的建设和指导,对于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发挥特色优势都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2007年7月31日,我局发布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38号),各地按要求组织推荐了拟建重点研究室(清单见附件1)。为保证取得实效,我局将组织对各地推荐的第一批拟建重点研究室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通知各研究室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重点研究室建设方案》格式(附件2)要求,认真编制建设方案,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地(单位)拟建重点研究室的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
 
    二、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直属单位和在京中央直属单位于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16:00之前,将审核盖章后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重点研究室建设方案》(一式10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统一寄送到我局科技司。
 
    三、在各地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咨询专家委员会及有关专家通过答辩、实地考查等形式对各地填报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将正式下达建设项目计划。达不到要求、预期效果不好的,将不予立项建设。
 
    联系人: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王思成(010-6591497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04室(100026)
 
    附件: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论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发表评论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