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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共场所开始禁烟 十类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www.PharmNet.com.cn 2008-05-04 中国新闻网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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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控烟新规定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完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由原来的八类扩大到十类,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处以一千至五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北京市卫生局今天上午对公共场所进行的相关检查发现,新东安市场成立已成立禁烟检查监督组,开始员在店内巡视。对吸烟的顾客进行劝阻。北京饭店则在将一层客房设为无烟层,东来顺王府井店将店内就餐区分为吸烟区和无烟区。
 
    据知,新控烟规定将禁烟场所划分为完全禁止吸烟、部分禁止吸烟和特殊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体育馆、体育场的比赛区和座席区等属于完全禁烟场所;公园、游乐场、餐饮、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等属于部分禁止吸烟场所;特殊公共场所则包括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经营场所,应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曾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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