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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责令两种广告严重违规的药品暂停销售

www.PharmNet.com.cn 2008-05-12 新华网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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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发出通知,对两种广告严重违规的药品责令暂停在本溪地区的销售。
 
    辽宁省药监局通过对今年3月-4月间本溪有线电视台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后发现,木竭胶囊颈康片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木竭胶囊”以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证明夸大产品疗效;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天泰牌颈康片”以专家的名义为产品功效证明夸大产品疗效。
 
    为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辽宁省药监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从今年5月16日起暂停这两种药品在本溪行政区域内的销售。直至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的相同时段和《辽宁法制报》发布更正启事,省局按规定解除暂停销售措施后,上述药品方可在本溪地区销售。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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