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部份配送区域合并的通知(2)
各参选企业:
接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的通知,配送商遴选文件中采购人名录更改如下:
并入海南(省)配送区域。
如参选企业资料已寄出,配送城市表中配送城市只填写了“海口”或“三亚”其中之一的,则视作配送区域为“海南省”。如参选企业因配送能力不能覆盖上述两地或其它原因不同意上述做法,需在5月13日17:00前将《撤标声明》传真至我公司,并将原件同时寄出。
特此通知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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