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今后,山东省将逐步建立覆盖城乡老年居民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政府兴办的医学高校和综合性医院,将设立老年病科研项目或组织。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将兴办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鼓励各级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门诊或老年护理专科。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要设门诊部或卫生所,符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条件的,要纳入定点范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进住社区内老年公寓、托老所等住养机构的老年人,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山东省将逐步健全政府、集体、社会、个人相结合的投入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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