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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监局:警惕手机短信药品广告

www.PharmNet.com.cn 2008-06-04 新华网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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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日有市民反映手机上收到大量药品保健品广告短信,江苏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谨慎对待此类广告。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利用手机短信形式发布药品保健品广告是目前广告发布行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此外,根据目前国家相关规定,利用手机短信形式发布药品、保健品广告不属于在专业媒体或大众媒体上发布药品、保健品广告范畴。一旦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形式发布虚假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对消费者而言难以根据正规的药品广告管理办法来识别广告发布行为的合法性和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目前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无线通信营运商的联系沟通共同商讨遏止此类药品、保健品广告发布行为的具体办法,必要时还将通过公安、工商等部门打击利用手机短信形式非法发布药品、保健品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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