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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33种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仿冒药品

www.PharmNet.com.cn 2008-08-01 安徽商报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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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种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仿冒药品、扩大宣传被通报!昨日(7月31日),合肥市卫生局同时还对销售经营仿冒药品名称或说明书扩大宣传治疗作用的15家药店张榜公示。
 
    据介绍,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仿冒药品名称或说明书扩大宣传治疗作用,对消费者健康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合肥市卫生局责令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公告收回仿冒药品名称或说明书扩大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规范经营行为。同时,不得购入、贮存、陈列和销售与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不得销售经营名称仿冒药品名称或说明书扩大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
 
    消费者如发现仿冒药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投诉和举报。(范潜 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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