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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医院实施不良执业记分制 处方不符要求扣分

www.PharmNet.com.cn 2008-08-21 齐鲁晚报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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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8月21日讯 20日,记者从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该所近日决定在济南市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制度,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被扣分达到18分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部门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了解,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把记分制度引入到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中来,主要是对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记分管理,通过对其执业、卫生技术人员聘用、医疗文书书写、传染病报告、医疗废物处理、广告宣传等执业行为进行细化,对细化后的不良执业行为,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核记不同的分值,并在一个年度或累计记分周期届满后,按照标准对超过规定记分值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消除,重新开始记分。
 
    济南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记分周期以该医疗机构的校验周期为单位,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将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间,没有病床的医疗机构应停止执业,有病床的医疗机构则要进行内部整顿,待检验合格后再予校验;累计扣分达到18分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工作人员还强调说,医疗机构有些行为虽然不会受到处罚,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在醒目位置,病历处方的印制、书写不符合相关要求,未按照规定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但这些都属于不良执业行为,都将会被记分。
 
    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就是要全面规范在济所有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济南市卫生监督所将采取日常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暗访、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济南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的不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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