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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通报三家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

www.PharmNet.com.cn 2008-10-30 中国新闻网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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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10月30日讯 10月27日,太原市通报查处了3家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太原市实康大药房、山西益源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德源分店、山西远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民中街药店三家零售药店分别被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通报全市。
 
    为保证我市全力推进零售企业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市食药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目录》,进一步重申了零售药店禁止销售的8类药品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10类药品品种。10月26日,太原市实康大药房、山西益源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德源分店、山西远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民中街药店三家零售药店,既没有索要处方也没有向消费者解释,无医师处方随意销售处方药,暴露出部分药店质量管理的松懈和对民众用药安全的漠视。截至目前,我市共暗访监督零售药店200余家,处罚99家,其中停业整顿4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家。(作者:王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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