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拟将20种慢性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生意社11月17日讯 柳州今年启动的新农合门诊大病慢性病补偿机制,明年将进一步向规范诊疗、合理用药等方面推进。柳州已于近日拟定了征求意见稿,邀请技术专家11月20日前提出修改意见。
恶性肿瘤、肝硬化、肾衰等大病慢性病的治疗时间长、医药费用高,如果没有长期的治疗支持,患者病情会迅速加重,治疗更难,常可导致因病返贫现象。柳州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为减轻这类患者的治病负担,从今年6月开始,启动了新农合慢性病补偿机制,已有上万名患者获益。明年,还将进一步对参合人员门诊慢性病补偿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参合患者的保障水平。
《柳州市新农合门诊大病慢性病的诊断标准和用药范围》(征求意见稿)纳入补偿范围的慢性病,分别是恶性肿瘤病人门诊治疗、尿毒症病人门诊透析治疗,以及长期瘫痪卧床不起、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脑血管意外、银屑病、高血压病Ⅲ级、冠心病、精神性疾病、糖尿病合并(心、脑、肾)功能损坏、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脏器移植后的门诊抗排斥治疗、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肾炎、帕金森氏病、结核病(现症患者)、甲亢等20种疾病。
征求意见稿主要对这20种疾病中的每种疾病诊断标准,阶段性复查时的检查检验项目、时间,以及用药范围划定出基本范围。如一患者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后,在门诊治疗时并不是所有用药都能获得补偿,只有使用规定范围之内的专科用药、辅助用药,以及主治以上医师开的辨证施治中药,才允许;门诊复查时,身体机能的检查化验项目、间隔时间,都有相应的规定,以杜绝滥用药、乱检查等不良现象出现。
征求意见稿已于11月14日出台,并邀请新农合相关技术专家逐项讨论;11月20日前提出修改意见。(记者罗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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