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示2018年第三次药品交易产品入市价
医药网12月13日讯
各生产企业:
按照《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16〕75号,以下简称“药品交易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要求,我中心根据企业申报的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前全国最低5省(区、市)中标(挂网)价格重新计算了入市价, 现将参加2018年第三次药品交易新增产品和拟调整的入市价予以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示时间
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7日。
二、计算办法
具体入市价计算办法详见药品交易暂行办法。
三、查看办法
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进入“信息公示及申投诉管理-入市价项目”可进行查看产品入市价公布信息。
四、申(投)诉
如企业对公示入市价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登录交易平台就相应品规点击【新建申诉】填写申诉内容,提交审核后打印附件并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申(投)诉材料(内容需与网上申诉相符,网上不提交,现场将不受理),于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17:00时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将填写好的申(投)诉材料(见附件)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附件:申(投) 诉模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2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部分抗癌药品在海南省药品交易系统挂网交易(2018-11-30)
- 河南暂停未按时完成资质信息维护的企业及药品交易资格(2018-11-30)
- 海南药品交易系统进口抗癌药价格调整等事项(2018-11-13)
- 广东2018年第三次药品交易竞价产品经济技术标得分(2018-11-13)
- 暂停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药品交易资格(2018-10-25)
- 广东做好2018年第三次药品交易过期生产批件和GMP证书更新工作(2018-10-24)
- 广东公示2018年第三次药品交易产品目录分组结果(2018-10-22)
- 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药品各省(区、市)最新有效中标(挂网)价格信息申报工作(2018-10-08)
- 吉林暂停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相关药品交易资格(2018-09-20)
- 吉林暂停新华制药(高密)等企业相关药品交易资格(2018-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