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地区(湖北)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规建立配送关系
医药网12月2日讯
各中选企业:
为落实《湖北省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做好联盟地区(湖北)全面执行、稳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结果。
请各中选企业于2019年12月2日9:00至2019年12月8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4+7”采购专区、重新建立联盟地区(湖北)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规配送关系。具体品种详见附件。
同时,请各中选企业加入互动交流群(QQ:141297330)、及时反馈操作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
附件1:《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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