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典除名穿山甲”说开去
6月对于穿山甲来说,应该算是一个幸运月。
先是月初,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公告,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接着,在最新出版的2020年版《中国药典》中,包括穿山甲在内的4个品种未被继续收载。
这背后的逻辑不难判明:穿山甲已经成为极度濒危物种,之所以如此,很大一个原因在于人们的滥捕滥杀。杀了之后,用途有二:食用、药用。因此,摁住这两个需求,就能有效保护穿山甲。
经过新冠肺炎疫情的“教育”,人们明白了吃野味是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的。但仍有人觉得野味的药用价值不能忽视。比如穿山甲,什么“大补”啦,“消肿”啦,这种所谓功效在一些人头脑中挥之不去。更有甚者,有人搬出“传统文化”来,说吃穿山甲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药方。
有些药书中的确记载说,穿山甲具有活血消症、通经下乳、消肿排脓、搜风通络等功效,但是尽信书不如无书。古人的医学知识必然有历史局限性,随着各方面的进步,对于一些动植物药用价值的认识发生变化——有时还是颠覆性变化,也属正常。几千年来,中国传统医学一直在不断创新发展,认识也在不断变化。从秦汉时期《黄帝内经》奠定中医理论体系,到明清时期瘟病学的产生;从中医典籍中焕发新生的青蒿素,到将传统中药的砷剂与西药结合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创新,始终是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根本动力。
因此,剔除附加在穿山甲等动植物身上的不正确认识和误读,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正是中医迭代的表现。我们常说,对于中医药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其中关键在于分辨何为精华,何为糟粕。科普提升社会认知,是一个途径,通过官方文件调整,也是一个途径。此次“药典除名穿山甲”,就是一个鲜明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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