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未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企业名单
医药网5月24日讯
有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政策要求,2021年6月1日前在我省平台注册的企业必须完成《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上传提交。截止目前,仍有少部分企业未上传提交信用承诺书,现将未上传提交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5月21日-5月27日,请相关企业务必在6月1日前完成信用承诺书上传提交。
信用承诺书上传路径及操作步骤:
药品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点击“信用评价管理”模块,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按照要求加盖公章并上传,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时间等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承诺书》递交。
医用耗材(试剂)相关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点击“信用评价管理”栏目,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按照要求加盖公章并上传,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时间等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承诺书》递交。
2021年4与1日以后新注册用户已在企业资质信息维护页面上传提交承诺书的,无需在“信用评价管理”栏目重复提交。
按照有关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对于仍未上传提交信用承诺书的企业,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全部予以撤网处理。未提交信用承诺书的经营(配送)企业,取消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网上配送资格。
医疗机构也要督促有产品交易的相关企业及时提交《承诺书》,以免影响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1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甘肃公示未申报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企业名单等有关事宜(2021-04-19)
- 湖北请有关企业尽快上传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温馨提示(2021-04-02)
- 上海对医药企业上传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情况的通报(2021-03-16)
- 贵州尽快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2021-03-15)
- 浙江尽快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2021-02-05)
- 药企营销行为失信四个等级 国家标准来了(2021-01-15)
- 70位药械代表被约谈 旨在规范医药营销行为(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