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申报产品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
医药网6月16日讯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对陕西省牵头组织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带量采购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1〕37号)文件要求,对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对企业提出的质疑进行澄清处理,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药品,也可按挂网的品种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药品配送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并在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企业提出,配送企业确认,报省药品采购中心备案后,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1年6月17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交易”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操作,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网站首页操作指南中的“药品企业点配送操作视频”。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1年6月15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上海市组织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待分配协议量确定及网上签订三方购销协议等工作(2021-06-16)
- 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2021-06-10)
- 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将进入常态化,企业赢利路在何方?(2021-06-10)
- 湖南部分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申报企业评审分组情况(2021-06-09)
- 上海市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2021-06-09)
- 八部门印发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指导意见(2021-06-07)
- 山东省带量采购产品(可吸收硬脑(脊)膜补片)价格信息(2021-06-04)
- “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2021-06-03)
- 上海市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2021-06-03)
- 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企业名单(202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