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浙江)非供应清单产品在线交易信息
医药网6月16日讯
各医疗机构、生产和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规定,与国家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同厂家同品规其他非供应清单产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产品按差比价规则折算后价格。经议价等程序,同意按折算后价格供应的产品,调整价格后纳入供应品种清单;不同意的产品暂停我省在线交易。调整自即日起执行。
附件:1.纳入供应品种清单的产品.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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