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申报信息挂网交易有关事宜
医药网7月15日讯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云医保〔2020〕95号)(以下简称“方案”)及《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相关事项的函》要求,现将云南省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申报信息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2021年4月6日《云南省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申报信息审核结果公示(一)》中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通过的药品,将于2021年7月16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目录详见附件1。
其中,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且申报了全国最低3个省份中标(挂网)价格的,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无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或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且无同通用名同规格剂型挂网药品的,医疗机构议价采购。
二、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挂网交易目录中备注“需样品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二)企业完成样品备案后,应于2021年7月15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附件2)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原件递交至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09室(药械采购科)。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基药备案的企业,可延期至2021年8月16日下午17:00点(截止时间),在此时间前仍然未递交样品备案资料的需样品备案药品,将取消挂网交易资格。
三、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交易账号密码。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0871-65167613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09室(药械采购科)
附件:
附件2:基本药物备案指南.doc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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