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吉林省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及企业申报全国最低价
医药网8月13日讯
各有关企业: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6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8月16日16:00前,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将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药品采购处。
三、联系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楼725室。
附件:2021年度吉林省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及企业申报全国最低价变更表.xlsx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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