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更正部分化学药品挂网产品分组信息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关于公示化学药品挂网采购产品分组结果的通知》(晋药招〔2021〕104号)发布后,部分企业对产品分组结果提出了申诉及建议,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3号)及《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1〕89号)工作要求,经会议研究,现对部分化学药品挂网产品分组信息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部分重新区分分组产品
1. 肝素钙注射液2ml:1万单位不属于封管液类别,应与肝素钠封管注射液区分分组。
2. 环孢素滴眼液(Ⅱ)与环孢素滴眼液适应症不同区分分组。
3. 左旋多巴片50mg与0.25g适应症不同区分分组。
4. 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I)适应症不同单独分组;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与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II)合并分为一组。
5. 布洛芬混悬滴剂仅限小儿使用,单独分组。
6.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美敏伪麻口服溶液仅限小儿使用,单独分组。
7. 双嘧达莫氯化钠注射液与双嘧达莫注射液适应症不同区分分组。
8. 聚维酮碘含漱液与聚维酮碘溶液适应症不同区分分组。
9. 注射用前列地尔干乳剂与前列地尔注射液(脂微球)合并分为一组;前列地尔普通注射液为一组。
10. 氟替卡松鼻用喷雾剂与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适应症不同区分分组。
11.布地奈德鼻喷雾剂与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适应症不同区分分组。
12. 唑来膦酸注射液100ml:5mg与100ml:4mg适应症不同区分分组。
13. 克霉唑乳膏1%与3%适应症不同区分分组
二、部分更正药品类型产品
根据部分企业申诉及议定处理结果对部分药品的类型进行了更正(详见附件)。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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