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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撤销部分医用耗材产品挂网资格的公示

news.PharmNet.com.cn 2022-06-09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工作的函》(陕医保函〔2019〕145号)相关规定,企业应在其产品新的“全国最低价”正式执行1个月内,向我省采购平台申报调整相关产品价格,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查实,撤销相关产品挂网资格。
 
  现拟对广东先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6条未按要求调整相关价格的产品,予以撤销挂网处理。
 
  公示期: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17时,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五、六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308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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