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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开展新冠治疗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news.PharmNet.com.cn 2023-02-08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冠治疗药品挂网工作的函》要求,现就新批准上市的新冠治疗药品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莫诺拉韦胶囊、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等新批准上市的新冠治疗药品。
 
  申报方式及要求
 
  1.相关企业按照首发医保部门公布的价格可申报挂网,及时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质材料进行用户注册认证工作。完成注册认证后进入“青海医疗保障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维护相关信息及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2.企业注册认证和信息维护前,请认真阅读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操作指南-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药品申报) (详见操作指南)。
 
  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02588803
 
  2.业务咨询:0971-6115291、6145480
 
  附件:申报资料模板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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