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订阅][投稿]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招标

广东做好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

news.PharmNet.com.cn 2023-02-1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和《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药品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具体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
 
  (三)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平台进行相关药品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及要求见附件2。此前在省平台已挂网交易或已报名生效的药品无须重新报名。
 
  配送关系维护工作
 
  (一)维护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
 
  (二)药品报名生效后即可进行配送关系指定,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关系指定工作,保证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如原已报名生效药品的配送关系不符合要求的,请尽快按照要求进行调整。
 
  其他事项
 
  (一)谈判药品: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其中,已在省平台挂网的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2023年3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医保支付标准。
 
  (二)竞价药品: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以下简称竞价报价)。其中,已在省平台挂网的竞价药品的挂网价格高于竞价报价的,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2月17日17:00时前按不高于竞价报价自主申报价格,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价格申报的,2023年3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竞价报价。
 
  申报方式:使用CA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上传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3)及价格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三)此前属于谈判药品现调出2022年目录的,2023年3月1日起挂网方式将调整为挂网议价采购。请已在省平台挂网的该部分药品涉及企业于2023年2月17日17:00时前按要求申报全国其他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广州平台最低交易价格、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和《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可参考2022年11月10日价格申报通知模板)。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价格申报的,2023年3月1日起相关药品将暂停挂网采购。
 
  申报方式:使用CA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上传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3)及上述要求的价格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须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2.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报名须知
 
  3.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2月10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

食药法规APP

中医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