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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交易的通知(二)

news.PharmNet.com.cn 2023-03-09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现将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交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
 
  (一)挂网交易目录详见附件1,将于2023年3月8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如有申诉、质疑及投诉,将按相关处理意见执行。
 
  二、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挂网交易目录属性为“基本药物”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023年4月3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2),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
 
  三、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于2023年3月8日后登陆系统认真核查企业相关基础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基础信息(国家医保标准编码、批准文号/注册证号、YPID)是否完整准确,如须完善,企业可自行修改补充(相关操作详见附件3)。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等相关产品信息,将在稍后的药品动态调整时按国家医保标准编码更新。
 
  四、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交易账号密码。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五、申诉质疑
 
  1.企业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账号密码于2023年3月14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提交申诉或质疑材料。
 
  2.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请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应办事须知办理。
 
  3.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应在2023年3月14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k701@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4.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4) 邮件提交材料包括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须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递交材料的可不提供)、申诉/质疑汇总表(附件5)(需提交电子版)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53103、68313372
 
  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附件1挂网交易表 .xls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附件3投标企业产品信息和企业信息维护操作手册.pdf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
 
  附件5申诉质疑汇总表格式.xls
 
  附件6药品申诉质疑系统操作手册.pdf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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