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公布牙冠价格联动申报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口腔牙冠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3〕8)文件要求,现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牙冠价格联动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省级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按不高于挂网价格执行网上采购。
二、目前牙冠实行常态化申报,新上市产品按照申报通知自行申报。同时,禁用产品重新报价后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产品解禁,符合限价要求的予以恢复挂网。
附件: 1.牙冠价格联动符合要求产品表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械采购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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