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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做好冠脉导引导管等8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

news.PharmNet.com.cn 2023-06-14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字号:放大 正常
  各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各有关中选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浙江等16省(自治区)联盟冠脉导引导管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2-01)》、《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DSLLC-2022-1)》、《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QJLC-2022-1)》、《省际联盟(区、兵团)正畸材料托槽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省际联盟弹簧圈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21-HC2022-1)》、《省际联盟留置针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9-HC2022-1)》和《关于开展京津冀 "3+N" 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各类耗材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做好中选产品的增补挂网工作
 
  (一)增补挂网。2023年6月23日前,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完成冠脉导引导管、心脏介入电生理、腔镜切割吻/缝合器、口腔正畸材料托槽、弹簧圈、留置针、冠脉药物球囊和起搏器8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清单内(详见附件1-8)未挂网产品的增补。请相关的中选生产企业按照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公告要求及时响应,按时完成相关操作。
 
  (二)整合产品信息,统一采购目录。2023年6月30日前,辽宁省公共资源中心要整合好冠脉导引导管等8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相关信息,做好中选结果清单内产品和同类现行阳光挂网产品编码匹配、核对,统一匹配成27位编码,适时调整相应产品价格,形成统一采购目录,采购目录中标明“中选”、“非中选”、“非带量”字样进行同类采购产品区分。
 
  中选企业自主建立配送关系
 
  (一)相关要求:中选产品可由中选企业直接配送,或按照1个中选产品每个市级配送单元委托不超过2家配送企业配送的原则,自主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配送;同一中选企业的不同中选产品应当选择同一配送企业;需求量较大或供应保障要求较高的市,可以适当增加配送企业。
 
  (二)操作方法:相关中选企业应当于2023年6月19日零时至6月30日17时内,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耗材采购”模块,进入“配送关系管理→上报配送企业”菜单,上报配送关系。在截止时间前,企业可进行重新填报(详见附件9)。
 
  (三)自动关联:相关中选企业完成填报配送企业后,视同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将进行配送关系自动关联,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
 
  做好购销合同签订和预付金划拨工作
 
  省医疗保障局将汇总中选企业填报的配送企业详细信息及时提供给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7月7日前将确认后的协议采购量(详见附件10)通报给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产品生产(配送)企业双方;组织本市辖区各医疗机构与中选产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于7月14日前完成《辽宁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合同范本电子版可到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的下载中心下载;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此次带量采购8大类别产品与中选产品结果执行衔接工作;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在2023年7月16日前完成预付金的测算和划拨。
 
  联系电话:024-23447076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024-23448117
 
 
 
 
 
 
 
 
 
 
  10. 医疗机构8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明细表(到医院明细、不予公开)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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