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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集采中选同通用名挂网药品的补充通知

news.PharmNet.com.cn 2023-07-17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
 
  按照《化学药品挂网实施方案》(冀医采[2020]5号)规定,现将原未在河北挂网,新申报价格不高于化学药品规范挂网时同组最低价格的药品公布并挂网,高于同组最低价格的药品不予挂网。并从即日起取消挂网。
 
  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及时申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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