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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个药品通过医保目录调整初审

news.PharmNet.com.cn 2023-08-21 国家医保局 字号:放大 正常
  按照《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我局组织力量对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药品申报资料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现将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通过形式审查不等于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续还需要按程序开展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一周)。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初步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署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电子邮件:GJYBML@nhsa.gov.cn(邮件命名为“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形式审查公示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 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邮编:10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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