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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拟取消部分医用耗材产品挂网资格的公示

news.PharmNet.com.cn 2023-09-05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148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动态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115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国省级平台医用耗材挂网价格的比对工作,经与河南、浙江、天津三省平台进行价格比对,现拟对未按要求申报外省最低挂网价的产品(详见附件),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挂网申请。
 
  公示期: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公示期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诉受理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12、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311(周二、周四下午14:00-17:00)
 
 
  附件2申诉受理模板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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