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变更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部分药品医保编码的公示
相关药品生产及代理企业:
根据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安排,中心拟更新、新增及禁用重复药品医保编码(详见附件1)。如相关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扫描上传申投诉材料(详见附件2、3,申投诉登记表还需上传word版本)至中心邮箱(ahyyc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更新/新增/重复药品医保编码+企业名称”。
已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变更医保编码或未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匹配药品编码的产品(详见附件4),请相关企业尽快至我省药品集中招标系统的“日常申报->其他事项申请”模块,新增变更申请(变更事项选择“药品编码变更”)。请相关企业尽快申请变更,否则影响挂网。
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附件:1.部分更新、新增及重复药品医保编码公示版
2.申投诉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4.需更新或匹配医保编码的药品
2023年10月23日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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