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上报全国省级中标(挂网)价格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JLYPCG-2023-3)的要求以及实际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上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药品目录
经核实最终参与报价的药品目录,详见附件。
二、报价方式
企业通过账号登录药品分类采购系统,进入招标系统选择项目名称“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JLYPCG-2023-3)”后,点击产品报价栏,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三、报价时间
填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9日16时。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相应药品报价的,视为放弃相应药品的挂网资格。
四、报价要求
(一)价格填报
1.参与本次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应填报全国最低价格省份的省级中标(挂网)价格。
2.如没有价格来源省份的,价格来源省份选择填报“无”,并填报“期望价”。
4.所有投标药品以该药品最小制剂单位填报价格。最小制剂单位以系统中企业填报的最小制剂单位为准,如显示的单位是片、粒、支、袋、丸等,则以每片、每粒、每支、每袋、每丸等进行填报价格。
同一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相同)在同一省份,有多个包装中标的,应分别折算成最小制剂价格(制剂价格=包装价格/包装数量),取最低的制剂价格作为该药品在该省的中标制剂价格。
企业务必认真核对最小制剂单位和最小制剂价格,因制剂单位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价格填报错误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5.价格使用的单位是人民币,价格填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换算成包装价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数值四舍五入)。
(二)价格采集省份的确定
1.如某省的省级采购价格是确定的中标价或挂网价,以该中标价或挂网价为该省的现行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可以作为价格来源采集省份。
2.如某省的省级采购价格是以准入价、入市价、医保支付限价、红线价、备案价等(含其他称谓)作为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限价的,即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该价格的,以该价格作为该省的现行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可以作为价格来源采集省份。
3.如某省仅提供多个参考价,具体交易价格由医疗机构与企业议价谈判确定的,则视为该省没有现行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不予采集,不作为价格来源采集省份。
(三)其他要求
企业必须保证填报的价格信息真实、有效。如企业故意漏报、错报、瞒报价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投标药品的价格限定、差比规则等其他事宜可参照《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JLYPCG-2023-3)》的要求。
五、联系电话
0431-81866900、81866937、81866938、81866909、81866987。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销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无需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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