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订阅][投稿]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招标

山东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

news.PharmNet.com.cn 2024-03-25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山东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流程,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每月1日-7日(节假日顺延)受理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受理后经核验、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山东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目录,开通网上采购资格,集中处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二、提交申请
 
  (一)药品挂网申请。各企业登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药品采购管理-挂网申请管理-新增挂网申请”点击“新增”,填写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确认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后提交挂网申请。
 
  (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各企业登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耗材采购管理-挂网申请管理-新增挂网申请”点击“新增”,填报基本信息和价格信息,确认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后提交挂网申请。
 
  三、公示公布
 
  核验通过的产品在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耗材)交易结算-工作台-公示区-新增挂网公示”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在相应产品点击“发起申投诉”。企业在“药品(耗材)采购管理-申投诉管理”中查看申投诉内容及回复,被投诉企业须在接到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否则,视同认可投诉;投诉企业须在被投诉企业回复3个工作日内对回复做出是否接受的判断,否则,视同接受回复。申投诉经中心业务人员核验确认后办结。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产品经公布直接挂网。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四、联系方式
 
  药品:0531-51778918、0531-51778919(工作日)
 
  耗材:0531-51778916、0531-51778917(工作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

食药法规APP

中医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