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快推进药品各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天津市药监局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药品各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化三个“明确”,加快推进全市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明确关键节点,加快推动落实。《方案》全面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有关要求,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实现全市地产药品全部赋码上市;2025年10月1日起,实现全市所有在营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全品种扫码上传;2026年1月1日起,实现全市所有在营零售药店全品种扫码上传。经营企业历史库存未赋码药品的清理工作于2025年10月底完成。
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全环节追溯管理要求。《方案》明确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追溯体系建设主要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特别是发挥“三医”协同作用,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出入库扫码工作,确保形成覆盖药品全环节的信息化追溯体系,保证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明确各方职责,多维度协同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压实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全品种药品追溯要求。明确全市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结合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有效监督推动。明确对于药品追溯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必要时经风险评估作出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三医”协同治理,形成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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