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订阅][投稿]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行业动态

解读:重庆市规范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news.PharmNet.com.cn 2025-10-28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放大 正常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2〕111号)《关于印发<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46号)《关于印发<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36号)《关于印发<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加快落实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完善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进医疗机构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改革,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执行国家医保局《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等5类中医类立项指南,设立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51项(详见附件1),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332项(详见附件2)。
 
  (二)核定中医类项目的价格标准,明确医保支付政策。
 
  1.此次核定的部分中医类项目的各类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后续价格调整按照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管理。
 
  2.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明确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四、其他
 
  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同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明码标价和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规定。各区县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

食药法规APP

中医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