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确示范性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阶段性建设目标
记者11月26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中国残联26日召开全国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推进视频会,提出到2026年,推动全国各省建设至少1所示范性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
据介绍,我国有1700多万持证重度残疾人,他们普遍没有劳动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差,因残致贫返贫风险高。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示范性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有助于发挥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对居家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好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
会议同时要求,要以经济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为重点,对“老年父母+残疾子女”、一户多残、计划生育、独居、空巢等特殊家庭重点提供集中托养照护服务;推动修订《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研究制定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和服务规范管理等政策,推动托养照护服务规范化发展。
会议还就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和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等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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