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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news.PharmNet.com.cn 2025-12-29 国家药监局 字号:放大 正常
  为进一步深化监管改革,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要求,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25日。相关意见建议请填写反馈表(见附件2),反馈至电子邮箱hzpjgyc@nmpa.gov.cn,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反馈意见”。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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