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订阅][投稿]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行业动态

首将互联网医院纳入监管 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news.PharmNet.com.cn 2026-02-14 新华网 字号:放大 正常
  记者1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研究起草的《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月13日至3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共21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价格公示的内容和原则性要求,以及监督方式、法律责任等。
 
  随着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行业生态发生深刻变化,医药价格改革持续推进,原有的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要求难以适应新形势。规定以“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提高价格透明度”为核心,对医疗机构价格公示作出系统规范,将集中公示与定向告知相结合,首次将互联网医院纳入监管范围,并要求医疗机构督促服务场所内的其他经营者明码标价,对疫苗接种、医疗救护等特殊服务作出专门要求。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

食药法规APP

中医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