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医疗创新!推出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制度
国家医疗保障局 9 月 15 日印发通知,提出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加快推动医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支持高水平医疗新技术、新产品尽早投入临床使用。
明确预立项适用范围
价格预立项重点面向三类医疗创新产品:临床价值突出、诊疗方式实现突破的新技术;能够满足重大临床需求,攻克诊疗难题、提升诊疗精度与效率的新设备;填补诊疗领域空白、以患者获益为核心,可改变原有手术方案的新耗材。
提前介入,实现审批与价格立项无缝衔接
省级医保部门可在新技术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创新医疗器械进入特别审查程序后,产品正式获批之前提前介入,为医疗机构提供价格政策指引。这项机制将打通创新产品上市后的价格落地堵点,基本实现产品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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