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同类非中选产品挂网(第一批)
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第一批符合挂网条件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同类非中选产品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予以挂网。
二、结果查询
企业请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选择“耗材招标管理”,通过“我的工作台”进入“带量同类非中选采购”,点击“直接挂网管理(捏合)”-“挂网公示管理”,查看公示结果。
三、申(投)诉
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投诉,未在公示期内提交的,不予受理。申投诉请登录招采子系统,点击“耗材招标管理”,通过“我的工作台”进入“带量同类非中选采购”项目,点击“企业申投诉”-“添加申投诉”,选择相应的服务事项填写申投诉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四、有关事项
(一)挂网产品需提供全国最低价。
(二)第一批公示产品的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企业报名且填报全国最低价的产品已全部公示。
(三)已报价未填报全国最低价的产品,如有意愿挂网,请点击“企业申投诉”--“添加申投诉”,选择“补交全国最低价”,填报全国最低价及其凭证。
(四)高于同类平均价1.8倍的产品,鼓励企业主动降价,降价后符合1.8倍要求的产品可以挂网。
(五)申请降价的产品,请明确产品捏合编号、注册证号、降价价格及单位(单位须与系统最小使用单位一致),并加盖公章上传,否则视为无效。
(六)企业产品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并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产品另行处理。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
技术QQ群:860975923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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