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范乡村医生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书面反馈有关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jtysc@nhc.gov.cn
二、传真发送至:010-62030872
三、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邮编:1001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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