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保险后救助!湖南多部门出台医保帮扶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民政、财政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常态化医疗保障帮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医保保障,坚决防范出现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现象。该《通知》将于2026 年 10 月 1 日正式施行,有效期 5 年。
建立月度信息比对筛查,实现风险早预警早干预
《通知》提出健全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压实多部门协同监测责任。医保、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比对,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信息互通。
医保部门依托医保信息平台,筛查参保人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负担情况,按月推送风险预警线索。由民政、农业农村、残联完成困难群众身份认定,第一时间跟进落实对应帮扶举措,从源头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优化多层次待遇保障,落实分类参保资助
新政统筹发挥各项医保制度减负效能,实行医疗救助对象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参保资助,稳住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
持续夯实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坚持基本医保公平普惠,稳固门诊、住院待遇,医保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保持在 70% 左右,充分释放多重制度叠加的减负效应。
强化医疗救助托底,执行 “先保险后救助”
文件明确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畅通依申请救助渠道,经认定的困难救助对象依规纳入医疗救助覆盖范围。
严格遵循先保险后救助工作原则,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完成报销之后,针对个人医疗负担依旧较重的救助对象,再实施医疗救助兜底,形成闭环保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大额医疗支出压力。
提升经办服务,严控定点机构目录外费用占比
在便民服务层面,湖南将强化基层医保经办力量,探索把村级医保服务融入农村网格化管理,依托乡镇便民中心、村级服务站点,推行医保业务帮办、代办,方便农村困难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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