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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成立基层医疗署 专责发展基层医疗

news.PharmNet.com.cn 2024-07-16 医药网 字号:放大 正常
  香港特区政府15日宣布,在医务卫生局(医卫局)辖下成立基层医疗署,承接现有基层医疗健康办事处的工作。香港基层医疗委员会同日成立,该委员会将向基层医疗署提供多角度建议,协助该署有效发挥其职能及行使其职权。
 
  据悉,基层医疗署的工作将由基层医疗健康专员彭飞舟带领,专责管理与基层医疗相关的服务供应、标准制定、质素保证和人员培训,并通过策略采购统筹处,以策略采购方式规划基层医疗健康服务及分配资源,加强整体基层医疗服务。
 
  医卫局局长卢宠茂表示,作为发展基层医疗的专责机构,基层医疗署会继往开来,更全面地统筹管理公私营界别的基层医疗服务、制订标准和设立质素保证机制。基层医疗署会整合和统筹由卫生署、医院管理局、非政府机构,以及私营医疗界别各个不同单位提供的基层医疗服务,以及发展全新的服务和管理模式,全方位巩固和促进基层医疗发展。
 
  特区政府表示,会研究制定新法例,赋予基层医疗署权限和法定权力,包括界定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审核和监察相关人员的服务质素、订立适用于私营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标准,以及设立服务质素保证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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